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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2月12日凌晨1时11分,客户胡XX向人保公司报案称自己驾驶贵BC**28行驶至六盘水市红桥新区时由于操作不当不慎碰撞石头出险,造成本车前部受损。接到95518调度后,人保财险六盘水分公司理赔中心查勘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查勘。
经过事故现场比对与向报案人员核实,发现此案存在诸多疑点:一是事故现场无刹车痕迹;二是碰撞接触点与车辆损失点不吻合;三是本车车玻璃及大灯上有明显的冰凝痕迹,与出险时间不符;四是事故地点无本车车身散落物;五是安全气囊弹出,但明显不是新痕迹;六是肇事车受损部位大部分痕迹属于老痕迹,不是本次事故造成的,并且已有生锈的痕迹。
查勘员将上述疑点向理赔中心作了汇报,理赔中心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分析研判,确定该案为一起保险欺诈骗赔案件。通过对客户进行说服教育,并告知骗保将承担的法律后果,当事人自行销案,为人保公司减损2.5万元。 (供稿:王溢 单位:人保财险)